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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都市更新」Urban renewal,亦稱「都市再生」、「市區重建」,意指因早期欠缺規劃或建築物老舊,為促進土地利用再開發,復甦都市機能,改善居住環境,增進公共利益。

在都市計畫範圍內,依據法定程序,實施重建、整建或維護措施,而一般都市更新的認知多屬狹義的都更,主要是指重建的部份。都市更新可透過政府或私人團體來完成。
●重建:係指拆除更新地區內原有建築物,重新建築。

●整建:指改建、修建更新地區內建築物或充實其設備,並改進區內公共設施。
●維護:指加強更新地區內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,改進區內公共設施、以保持其良好狀況。


以台灣來說,早期的都市更新,多以擴展都市計畫用地的市地重劃方式進行,就地重建的案例較為少見。台灣都市更新的既有案例,有台北市的信義計畫區、柳鄉社區、中華路拓寬,台北縣的新板橋車站特定專用區、三峽樹林台北大學特定區,台中市的七期重劃區等。
台灣的都市更新,是以1998年公布的《都市更新條例》為依據進行的,法令公布後的十年間,絕大部份成功案例是民間部門的更新重建案,除了921地震、331地震後的災後重建案例外,大部份屬於民間的土地整合與開發型式。
依據《都市更新條例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得優先劃定為更新地區:

一、建築物窳陋且非防火構造或鄰棟間隔不足,有妨害公共安全之虞。
二、建築物因年代久遠有傾頹或朽壞之虞、建築物排列不良或道路彎曲狹小,足以妨害公共交通或公共安全。
三、建築物未符合都市應有之機能。
四、建築物未能與重大建設配合。
五、具有歷史、文化、藝術、紀念價值疸,亟須辦理保存維護。
六、居住環境惡劣,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治安。

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時,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應視實際情況,迅行劃定更新地區;並視實際需要訂定或變更都市更新計畫:
一、因戰爭、地震、火災、水災、風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。
二、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。
三、為配合中央或地方之重大建設。

都市更新優點,可改善居住環境提高公共安全,若以改建利益來看,都更後的房價易上揚,等於改善自有居住空間,又有土地、房屋增值的好處,且重建的建築容積率較大,有賦稅優惠,並可享多項政府補助。



 
針對容積獎勵方面,自2010年8月起,由於台北市市政會議通過「老舊公寓更新專案」,因此,未來30年屋齡以上老舊公寓將適用2倍容積獎勵,高於以往法定的1.5倍上限,新舊制比較如下:
 
資料來源:台北市都市更新處


另外,針對老舊建築常有外牆老舊、梯間漏水、缺乏無障礙設施(如電梯、殘障坡道等),殘障人士、老人家出入不便等問題,內政部將釋出大利多,給予重建規劃費每戶2-3萬元補貼,或整建維護的全額規劃費與45%工程款的補助。這項為期四年的「都巿更新產業行動計畫」已獲經建會審議通過,提報行政院中,若獲通過,最快2010年底、2011年初實施,預期整體衍生的重建、更新、整建經濟效益達700-800億元。
都市更新的辦理流程

 
辦理都市更新同意門檻

 
以上圖表資料來源:華南銀行


一般都市更新的實施方式,主要分為:由原住戶成立都市更新會,委託建築經理公司協助辦理;由建設公司(土地開發商)主導辦理都市更新,採協議合建或權利變換方式辦理。
都市更新與一般傳統合建方式的差別:
 
資料來源:商業周刊


舉台灣的例子來說,有「愛台12 建設」擴大內需政策的都市更新計劃,其公共建設內容包括航空、港口、資訊網絡、綠色造林、污水下水道、機場捷運及交通便捷網等公共工程。至於相關的「公共工程概念股」如上游原材料的鋼筋(豐興、東鋼)、水泥(台泥、亞泥)、預拌混凝土(國產)及營造廠商(達欣工、中工、中鼎及大陸)等。

 


民間都更歷年核定案件數


 
以上圖表資料來源:內政部營建署


關於都市更新的推動策略,綜觀各國推動都市更新經驗,都市更新推動最大困難即為事務權責複雜、推動成本極高以及民間實施緩慢,因此,台灣引入英國公私合夥(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)之概念,結合民間成立都市更新推動辦公室及專業整合機構,作為意見交流平台,並提供法令及實務諮詢服務;參考日本都市再生理念,制訂全方位策略推動都市更新:由「基地再開發」為主的更新模式,走向「地區再發展」及「地域都市再生」模式;由「重建型」都市更新走向「整建維護型」都市更新;由「投資型」都市更新走向「社區自助型」都市更新等。

另外,針對鐵路、高鐵與捷運發展軸線、港灣水岸發展軸帶、都市舊城區及其他配合重大發展建設需要等高強度活動地區,採用都市再生手法進行整體規劃,落實城市成長管理。為活絡地方產業經濟,以「產業群聚」概念引進國內外資金。為推廣城市之綠色節能生活,將「大眾運輸導向開發(TOD)」概念進一步延伸為「綠色運輸導向開發(GOD)」,並將有關節能減碳、綠建築、無障礙環境等項目納入建築容積獎勵。實體建設方面,補助包含更新範圍內及周邊地區公共工程闢建及地上物清理。


都市更新案是需要長時間規劃整合的,但並不是每個都市更新案都要花十年的時間整合,也有整合比較快的案例,例如坐落在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的「中正史坦威」,即是都市更新案的經典案例,推動的速度最快,從2002年底劃定都更區到2007年底完工,僅花了五年:
 
資料來源:商業周刊


未來熱門的房子,不是豪宅,不是捷運屋,而是都市更新的老宅,這種房子自住、出租、投資皆宜,已成為投資房市的首選,上市櫃建商也都紛紛加碼押寶,包括國建、國揚、太設、全坤建、中工、冠德、基泰、興富發、日勝生、華固、台開、鄉林、長虹、三圓、信義、潤泰新、大漢、力麒等。
2010年11月25日行政院院會通過「都市更新產業行動計畫」,4年內將投入184億元,協助2萬戶老舊住宅進行更新,根據內政部規劃,都更計劃第一重保障是容積不縮水,還可增加電梯面積,如屬大面積,如台北市基地達2000平方公尺(約合605坪)則為自力都市更新,補助先期規劃設計費,金額按戶數另定,容積獎勵上限1.5倍;如果鋼筋水泥改鋼骨、又導入綠建築手法,再享第二重獎勵,容積最高再加給20%。
 
而本次的計劃也將獎勵逾20年以上的老舊建物改建、修建,增設升降機等,不計入法定建築面積及容積,可享2年50萬元免息貸款,提高耐震、取得綠建築標章者發給獎勵金,金額另定。如屬大面積老屋拉皮、綠美化等整建維護則補助工程款,最高補助上限45%。
 
資料來源: MoneyDJ 財經知識庫 
簡介說明 1357943